沈阳市特种养殖基地电话
沈阳市特种养殖基地电话图片栏对您介绍一下野猪养殖基地的备案,欢迎您继续关注。
通过中国野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专家对各地进行了详细的介绍,让您在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能够更好的了解和科学地预防疫病的发生。
一、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批准并授权野生动物疫病有关的专家提供技术支持。
二、野生动物疫病的防治办法
1、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外来野生动物和物种扑杀的规定。
2、禁止所有野生动物进入养殖场,严禁非野生动物进入养殖场。
3、严禁买卖、贩卖、屠宰病野生动物。
4、严禁出售、屠宰、加工野生动物。
5、严禁所有野生动物直接混养。
三、野生动物养殖生产加工许可证
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负责人需在养殖场申报,并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方可从事野生动物养殖生产加工及运输。
野生动物养殖生产加工许可证是动物养殖、经营、管理部门对野生动物生产经营者和个人开展野生动物检疫、运输、贮藏、运输等活动的合法凭证,野生动物经营、运输、贮藏、运输、贮藏、运输的,还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规定办理。
1、从事野生动物养殖生产加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取得《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
2、从事野生动物养殖生产加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申请人的技术和信息进行核查,符合条件,向申请人核发《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
3、野生动物养殖生产者,应当具备《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
4、野生动物养殖场所和经营、销售、利用野生动物、繁殖、经营、加工、贮藏的场所,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
5、《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四)动物养殖单位的种类、名称、级别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应当载明该动物的防疫范围、防疫名称、规格、数量、防疫类别、产地检疫、检疫规程、疫苗种类、有效期限、生产者、消毒剂和隔离场所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