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养殖合作社知识产权保护(种养殖合作社申请表)
种养殖合作社知识产权保护的新举措:
合作社所生产的种养产品主要是具有合作社特色的种苗,采取“农民+公司+合作社+基地+社员”的运作模式进行繁育,以获得合作社平均利润的5%~10%。
2016年将重点开展到杂交水稻、杂交玉米、杂交油菜、杂交水稻、杂交甘蓝、杂交油菜等农作物及农作物种子的生产和销售。力争到2015年,每个合作社或者其成员种植面积在40亩以上。
力争到2015年,每个合作社或者其基地种植的作物种类繁多,品种类型丰富,播种面积增大,达到1000亩以上。2015年将真正开展到杂交玉米、杂交水稻、杂交甘蓝、杂交油菜、杂交甘蓝、杂交油菜、杂交油菜种子生产与销售。
(三)推广科技。加大推广新品种,实施种子工程。加大对农民使用新技术的试验和示范,促进其增收,促进增收。
1.科学规划,科学布局。以农业科技示范园区为依托,根据不同的地理和气候条件,按照设施农业要求,因地制宜,规划设计好各类科技示范园区。
2.加强指导,注重分类指导。在建设内容上,依托农业局的技术指导,科学选用优质品种,引进种植新技术和新技术,开展“三新”科技示范和推广服务。
3.建立示范档案,搞好服务。针对不同区域、不同地区的具体情况,建立种植栽培方式、施肥、灌水、病虫害防治等生产记录。
4.加强监督管理,强化组织领导。市种子管理站、市植保站、市农业局等业务股室,加强种子质量监管和执法检查。加强对全市种子市场的监管,重点监管销售的新优品种、地膜等农作物新品种,及时发现、登记和推介,确保农户购买放心种子。
5.保障农业生产安全。落实农作物品种选育、审定、登记和标签管理,全面开展良种选育和生产基地备案工作,严格种子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质量承诺,切实保障生产安全。
(二)申报程序
1. 申报程序
(1)市农业局组织专家根据企业近3年农作物种植情况和当前生产形势,制定本辖区主要农作物品种种植计划,市农业局对拟种植区域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