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指导种养结构调整工作
研指导种养结构调整工作的主要内容有:健全县、大凉山、长白山、沙甸子、山号尖木、小兴安岭、东岳阳、方山等县(市)区、区联合制定了《关于强化区域种养结构调整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种养结构调整督导督导检查的通知》、《关于开展2014-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马铃薯种薯种薯种薯 种薯生产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关于下达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马铃薯种薯 种薯 种薯质量检验 检验工作的通知》等。此次检查主要是针对种薯生产企业的开展,特别是参加单位开展种薯种薯质量检验工作。
(二)实施意见
此次督导检查分为四个阶段,分别是:
第一阶段,对市马铃薯种薯、生产企业、科研单位及技术人员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种薯、种薯窖藏、田间管理、包装、产地检疫、种薯生产、贮藏加工、档案管理、质量管理等,以检查种薯质量、种薯生产企业是否存在隐性病和鼠害,种薯质量有没有安全隐患,种薯生产包装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等。检查结束后,结合检查情况,及时向局内派驻工作人员进行逐级检查。
第二阶段,对市马铃薯种薯生产企业、科研单位、技术人员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种薯窖藏、生产档案、种薯生产加工、档案管理、质量管理等,以检查种薯生产企业是否存在隐性病、鼠害及病虫害,以及档案记载是否规范。同时,还抽查了种薯生产加工企业,检查种薯生产加工设备是否符合要求,加工环节是否存在“三无”产品或“有关规定”等。